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生育时连续足额缴费1年的,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:一胎98天(生育时年满23周岁生育一孩的是158天);二胎、三胎均为98天;生育时难产的增加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一胎增加15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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